《指引》强调,2024年辖内金融机构要积极用好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、“沪科专贷”“沪科专贴”等货币政策工具资金,支持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,提升科技金融服务能力;发挥好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定向支持作用,提高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质效,推动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;持续推进“四贷”长效机制建设,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能力,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;健全适老金融产品体系,支持养老金融加快发展;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,强化数字科技赋能;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,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良好金融环境;加快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,强化制造业、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金融服务,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,助力消费扩容升级和文旅行业发展,推动外贸外资保稳提质,充分利用创业担保贷款政策,更好满足民生领域金融服务需求。
《指引》提出,金融机构要做好信贷结构的“加减法”,加快适应高质量发展带来的信贷需求结构变化,优化资金供给结构,坚持有保有压、分类施策,强化同财政、产业、区域、科技政策等之间的协调配合,盘活存量信贷资源,提升资金使用效率,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。